2008-04-03 2 意見

陸以正眼中的馬來西亞,與我的回應

話說2008年3月17日讀到臺灣前南非外交官陸先生刊登在臺灣《中國時報》的社論。 別於一般社論,其文洋溢拼貼、創作與扭曲的獨特風格,充分展現他對大馬社會歷史的獨特見解,還有試圖挑戰民眾的常識與國際觀的野心。非常值得一讀~!

茲轉錄如下:


中國時報 2008.03.17 
馬來西亞變天﹖沒那麼嚴重
陸以正

上周台灣報紙大幅報導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與州議會選舉。自獨立後連續掌政50年, 以「馬來民族統一機構」(UMNO,簡稱「巫統」)為首的執政聯盟「國民陣線」 (Barisan National,簡稱BN或「國陣」)遭遇前所未有的挫敗,有報紙稱之為 政治海嘯。其實沒那麼嚴重,因為3月10日,「國陣」主席、馬國總理巴達威 仍在吉隆坡王宮正式宣誓就職,一副若無其事的模樣。

這是「國陣」初次吃選舉敗仗,在全國13州中有4州失守;在219席的下議院裏, 原占199席的BN,一下子掉到只剩137席,而反對勢力從19席暴增為82席;以致 股市崩潰,收盤跌了9.5%。這些現象雖屬事實,外國媒體仍未免過度解讀, 因而造成馬國「變天」的錯誤印象。

BN栽這麼大個跟斗,原因眾多。連任6屆執政長達22年的前總理馬哈地說, 「我當初挑錯人了」,其實在遮掩真相,因為UMNO和BN多年來以「新經濟政策」 (New Economic Policy)為名,實際讓馬來族在升學、就業、任官與經商時 享有各種優惠待遇,其它各族不滿已久。這回適逢其餘各族群起挑戰種族歧視, 才能顛覆BN的獨霸局面。

巴達威揹負的黑鍋,起自馬哈地與他原來指定接班人安華副總理的個人衝突。 馬氏指使檢察官把安華以貪瀆與雞姦罪起訴,馬國最高法院對前項輕判, 後項則宣判無罪。所以安華此次才能參選,而且率領他的「人民公正黨」 (People’s Justice Party),順利回到下議院。

巴達威執政5年來,馬國經濟成長緩慢,通貨膨脹直線上升,治安敗壞,貪汙橫行, 加上提拔他的馬哈地倒戈相向,自然會選輸。馬國政體是「西敏制」(Westminster system),本可等到明年再改選下議院,而巴達威估計明年大馬經濟會更糟, 才提前辦理選舉。不想形移勢遷,安華與另一個馬來裔反對黨「泛馬回教黨」 (Pan-Malaysian Islamic Party,簡稱PAS)聯合起義,華裔與印度裔人趁機加入, 各方聯手,顛覆了馬國傳統政治。

依照美國國務院最新統計,面積是台灣9倍的大馬,總人口2690萬,比台灣只多 400萬人。其中馬來裔是50.2%,而華裔占24.5%,幾乎是2與1之比。此外印度裔 有7.2%,外島的南海人種,亦即玻里尼西亞人(Polynesian)則達11%。如此 複雜的人種,先天註定必有競爭,社會階級不平等由此形成。

殖民時代,英國人高高在上;華僑因工作勤奮,經商致富而成為中間階級; 社會最底層是樂天知命的馬來人。獨立建國後,馬來裔翻身成為統治者, 自然要保護同族人民,免得他們無法與華人或印度人在職場或商場競爭。 美國有過「積極消除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前例,馬來西亞 因而東施效顰。

馬國獨立後,總理東姑拉曼(Tunku Abdul Rahman)最早成立的政治團體UMNO (United Malayan National Organization),而「馬華公會」之所以願意與 巫統聯合成為國陣,還有一段隱情,因為1950年代馬來西亞共產黨游擊隊的首領 陳平正是華裔。僑社急於和此人劃分界線,所以在理論上,馬華公會也算是 執政黨的一分子。21世紀的今日,這些考慮都已過時了。

華裔在大馬的實力不容小覷:聯邦直轄的吉隆坡138萬人口中,馬來裔占43.6%, 而華裔竟達43.5%。這也是大馬藉紓解吉隆坡經常交通阻塞為名,把首相公署 與其它中央機構從8年前開始,逐步遷往布城( Putrajaya)的真正原因。 大馬全國13個州中,檳城(Penang)華裔達46.5%,超過馬來裔的42.5%。 此外如柔佛(Johore)占35.4%、霹靂(Perak)32%、雪蘭莪(Selangor) 30.7%、馬六甲(Malacca)29.1%,華僑影響力之大,印度裔無法比擬。 但馬國不准有華文報紙;近年才容許僑校復課,教師得到加坡或印尼招聘, 華人都隱忍不便聲張。

大馬政府口稱自由民主,但「記者無國界」組織把馬來西亞的新聞自由程度, 在全球169國中評為第124名。這次選舉的計票過程,外國媒體與觀察員普遍 認為弊端甚多。

而執政聯盟在全國13州中輸掉5州可分為兩種情形:雪蘭莪、霹靂、吉打(Kedah) 和檳城是被反對黨搶走,吉蘭丹(Kelantan)則原本就由PAS掌控已18年。「國陣」 只控制所餘8州。

儘管安華和反對「國陣」的馬來裔人欣喜若狂,從星加坡到大陸的華人社會 卻緘默異常。我找遍《星洲日報》、香港《大公報》甚至北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的網站,不見對馬來西亞大選有什麼分析報導。可見中國對此次馬國政情變化 所持的態度極端謹慎,避免招致馬國政府反感而引發對華裔報復的措施, 這頗值得玩味。


話說這篇文章讀完實在讓人感情澎湃,於是我寫了篇回應給《中國時報》,不過沒被刊登,現一並附上給有興趣的人參考:


變不變天不嚴重,扭曲黑白很嚴重!

前言:03/16陸以正先生於中國時報發表《馬來西亞政治變天? 沒那麼嚴重》一文,讀後發現陸先生不僅對馬國局勢不慎理解,且文中接連出現近乎荒謬的錯誤,因此來稿澄清以免台灣民眾為其所誤。

首先是陸先生以馬來西亞「人種」複雜,先天必有競爭並由此形成社會階級不平等,後又以「樂天知命」來論證馬來裔處在社會底層的原因,此論不只陷入粗糙狹隘的種族本質化思維,同時也凸顯對馬國歷史的缺乏理解。

種族差異不會自然形成階級,英殖民政府采取以種族為區分經濟和地理空間的統治手段,才是形成日後馬國社會階層與種族重疊的基礎。當時殖民政府視稻米栽種為馬來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鼓勵馬來人種稻並劃定馬來保留地,才造成經濟轉型後馬來稻農的貧窮問題。另外,印度裔契約勞工由於當時被集中在遠離市區的膠園或油棕園,缺乏社會資源才會使其後裔游走在社會中下邊緣。絕非如陸生所言不同種族的先天競爭所致。

隨後其文提及,「馬國不准有華文報紙,最近才容許僑校復課,教師得到新加坡或印尼招聘……」尤其錯得離譜,而且幾乎無法原諒。

馬來西亞的華文報章隨手數來便有《南洋商報》、《光華日報》、《星洲日報》、《東方報》、《中國報》等等。其中《光華日報》是由孫中山先生所辦,為目前世界歷史最悠久的中文報章。除平面媒體外,馬國還有網路中文媒體如《獨立新聞在線》、《當今大馬》等。

至於華文教育,馬來半島華人創校已有百年歷史。而目前馬來西亞有國立的華文小學(也有淡米爾文小學),亦有民辦的獨立華文中學和大學。真正的臺灣「僑校」如檳城臺灣僑校以及吉隆坡中華臺北學校,自1991年開課之後也未曾被迫關閉或是停辦。陸先生文中所描述之情況較接近數年前的印尼而非馬來西亞。至於師資的部分,真實狀況與陸先生所提正好相反,近年來是新加坡屢在台辦說明會,招募留台馬來西亞華裔學生到新國擔任華文教師。

此次選舉結果出爐,大部分馬國公民都很雀躍。各種語文的平面以及網路媒體甚至是私人部落格也不乏選情分析。陸先生文章最末段卻似乎完全忽略馬來西亞華裔同樣是馬國公民這個事實,只談馬來裔欣喜若狂,接著就轉向新加坡、香港、大陸等尋求「華人社會」的聲音。

這不僅再一次突顯陸先生對馬國華社的缺乏認識以及不尊重,也不難從此窺視潛伏其後的大中華中心思想,仿若馬國華裔只是受打壓噤聲的邊陲移民,得仰賴中原地區為其發聲。此外也反映出把馬來西亞人/公民(Malaysian)等同於馬來人(Malays)的錯誤認知。事實上前者是馬來西亞作為一個多族群的國家公民對外的自稱,後者則是特定族群的名稱。

陸先生撰文分析他國政治,卻在文中犯上近乎常識上的錯誤,暴露對該國的缺乏認識。做為專欄作家與知名學者,將有限的資訊隨意拼湊,未加求證便訴諸媒體,這不僅是一種無知的傲慢,更是極度不負責任之行為。其文中尚有其他具爭議性的細節此處不再多談,僅糾正其中實在讓人無法忍受的離譜錯誤。
2008-03-03 0 意見

Gol & Gincu. The Series


我相信這絕對是馬來西亞近年來最好的本地制作之一。

電視劇是同名電影的延伸,故事圍繞電影中主角們日常生活中所面臨各種狀況,這其實正反映出時下大馬的社會現狀和年輕人的生活。因此在劇中也會看或聽到如直銷、減肥、one in a million、youtube、宗教警察等等這些不時出現我們周遭的名詞。

讓我印象深刻的劇情包括:

1.校園內有人以衛道人士之姿定期散布黑函,Putri一開始還興致高昂在追看,直到黑函波及身邊友人,因不實傳言被踢出球隊甚至被攻擊....

2.為了交作業,一伙人去采訪大陸性工作者,結果卻遇到警察掃蕩一起被關進了lock-up....

3.社會新鮮人J順利應征第一份工作,但公司卻要求穆斯林女性員工必須要穿baju kurung戴tudung,這讓平常習慣中性打扮的J相當困擾,徘徊在忠於自己,信仰以及飯碗之間....

4.Ling交了個馬來男友Atoi,可是他的父親卻非常不高興,但後來Ling卻從奶奶的口中得知原來父親以前也曾有個要好的馬來女友......

5.在建筑公司實習的Shasha,無意中發現某位拿督不法侵占甘榜土地....

其實還有很多有趣劇情,但是透漏太多會影響觀影樂趣所以就先不提囉。

必須特別提出的是,在大馬這個仍普遍保守的社會氛圍下,劇組團隊卻能勇於跳脫社會既有的刻板印象,以相對客觀的角度呈現一些常被污名化的人群,並借由劇情讓觀眾去反思當下一些社會現狀。

我們的社會真的需要更多像這樣對多元性的包容以及開放的思想。
Well Done!! Gol & Gincu Series!!

相關連結:
8 TV 官網(可線上收看Season 2)
WIKI的介紹
主角之一Sazzy Falak的Blog
(她飾演的Shasha是我最喜歡的角色之一,bitchy得很可愛)
2007-09-22 0 意見

噤若寒蟬‧馬來西亞禁片展



日期:9/30、10/13、/10/14、10/20
地點:台灣師範大學師大誠202教室

時間:下午2點入場,2點半開始

前言
  我們是馬來西亞人,無疑的。

  不然僑生週、東南亞週的時候,我們不會穿著songkok、sarung、印度傳統服裝,向別人展現自己。

  我們不像馬來西亞人,很多時候。

  跟別人介紹自己國家的時候,會赫然發現對自己國家的了解實在少得可憐,馬來西亞有多大?共有多少人?國民平均所得是多少?有多少個種族?歷史的沿 革?國家的憲政制度?其他種族的文化?

  也許只有食物,我們最熟悉。

  長久以來,我們跟其他種族,這個國家交身而過,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揣測著彼此。十幾年以後漂洋過海來到台灣,在這裡生活了好幾個春夏秋冬。游子,是 我們共同的標記,有時候,也承載著同樣的夢、命運和矛盾。

  我們是誰?來自那裡?這些在家鄉隱隱埋藏,不留痕跡的情緒,不知道為什麼,來到國外以後總是特別容易浮現。

  離散的人,最容易搖擺的竟是認同。

  特別是我們,自命國家的遺孤、二等公民的大馬華裔。我們跟自己說即便不被重視也要自強不息,於是發狠的賺錢,希望建立自己的王國,將自己倖免在這些 討厭的情境之外。

  是政府鎖住了我們,也是我們鎖住了自己。我們總是憤怒但不敢作聲,害怕威權,害怕犧牲,只敢在私底下議論紛紛,發牢騷,罵幹。

  於是我們帶著矛盾的情緒,有時熱愛,時而忿恨,離開自己的國家,尋找另一片天空。卻也因此錯過了家鄉的天空。

  家鄉有一些事情正在改變,你們知道嗎?

  有一位馬來人去紀錄在馬來族群中被稱為萬惡不赦的馬共,片子出來以後,被國安局下令禁止映演,但是影片在國際影展中四處流竄。

  還有一檔電視節目,因為討論同志議題,只是討論,當天錄製的節目被喝令禁止上檔。

  有一部講述華人和馬來人的愛情故事的電影,被大馬電檢局砍了好幾刀。

  有一群人,開始探索自己國家的人,卻被喝令打退堂鼓,於是我們有了禁片,上演著馬來西亞鮮為人知的真相與歷史。

  那些都是真的,然而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而今我們收集了這些片子,辦了個免費入場的影展,只需要你自行掏出交通費、時間和自己,就可以一起來認識這有點久違的國家。

  你會來嗎?你會來的吧。

2007-09-02 0 意見

我愛國,國愛我嗎?系列專題節錄

我愛國,國愛我嗎?

沒有「輝煌馬來西亞」的愛國口號、沒有喧天的愛國歌聲,他們以最平實無華的方式愛國。當政客一邊蠶食國家財富一邊享用「勤政愛民」的讚譽,他們在社會的一角默默地揮灑血汗推動社會進步;當社會公益被利用為刷亮企業招牌的擺設品,他們走入社會最陰暗的地方,向被忽略、被壓迫的一群伸出救援的雙手;當掌權者以「輝煌」的面具掩蓋醜惡的真相,他們無懼權杖砸頭,向社會發出最真實的聲音。他們愛國。國愛他們嗎?

系列(一)
為原住民嗆聲被禁出國七年 熱帶雨林的守護者:黃孟祚

熱帶雨林是砂拉越原住民的生命依據,除了雨林,他們一無所有。可是,覬覦林木的伐木商聯合政治勢力,隱身在「發展」名目下,入侵雨林搶奪原住民唯一的財富。

1980年代起,黃孟祚與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社團教育學會(Insitut Pengajaran Komuniti),走入長屋,投入原住民的社區教育工作。告訴原住民:你有權捍衛家園,身為公民,你也有權爭取屬於自己的基本權益。

眼見社團教育學會影響力日深,州政府加緊監視黃孟祚的工作、刁難他們的活動,最後甚至以技術性理由吊銷學會的執照。黃孟祚為砂拉越原住民所做的努力,換來州政府對他人身自由的限制及同鄉的排擠。縱然如此,20多年來他都不曾遺棄尚在雨林中等待聆聽、等待救援的廣大原住民社群。

不獲國家認同,一路上的風景,還是令黃孟祚滿心歡喜。他說:「我沒有覺得不值得,我還是覺得很滿足、很感恩,雖然我沒有得到名、沒有得到利,但是你參與時所看到的一些東西,你覺得自己做一件對的事情,有一些人得到關注的話,我不會去計較回報。」

未來五十年,馬來西亞該怎麼走?黃孟祚說,一個不尊重弱勢族群的國家,無法被視為文明社會。未來,他希望人民把咖啡店的口頭埋怨都轉化為行動,促成真正的社會改革。


系列(二)
參加逾百場示威被捕14次 工人權益鬥士:阿魯茨萬

總是穿著捍衛工人權益的T-恤,出現在各種各樣的示威隊伍裡,擔當和警方談判的角色。他身材略胖、臉上鬍鬚盤糾,瞇瞇眼笑時活像個聖誕老人。他是阿魯茨萬(Arutchelvan),一個與貧困工人階級同在的人權鬥士,認識他的人都叫他「阿魯」。

1989年,他和朋友們成立印裔大學生福利委員會(Jawatankuasa Kebajikan Mahasiswa India),組織國大的印裔學生到園丘做福利工作,特別是免費給孩子補習。

1990年,一群印裔園丘工人罷工向園主施壓,園主轉向巫裔工人和外籍勞工招手。令阿魯動容的是,巫裔工人與印裔工人站在同一線上,拒絕接受園主的招聘。自此他體認到,貧窮沒有種族之分,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當中的窮人都有著同樣悲慘的命運。此一體認,開闊了他的鬥爭路線。從只關心印裔同胞,阿魯把目光放到廣大工人階級。

鎮壓示威是我國警方慣常的動作,身為示威常客的他已視進出警察局為家常便飯,迄今參與過逾百場示威的他已在示威現場被警方逮捕14次,其中一個被逮捕日子還是他的生日。

工人結社成為禁忌、工人權益持續遭剝削、馬幣900元最低薪金的訴求遭漠視、居者有其屋的口號淪為天方夜譚,多年的努力換來的是原地踏步的政治環境。阿魯有權利洩氣,可是他沒有。他說,他愛這個國家的人。

至於國家愛他嗎,他笑答:「我想這個國家的人愛我,但是代表著這個國家的政府卻用很多法律控制我們。由於我們經常反抗政府,我想政府不怎麼喜歡我們。」


系列(三)
揭扣留營黑幕被判入獄一年 人權勇士:艾琳斐南德斯

艾琳愛國,可她繞開了大路,揀了一條人煙稀薄的小徑走。她正視馬來西亞的醜陋面、挑戰權威,積極尋求體制上的改變。為何偏揀這個方式愛國?艾琳說:「我相信,唯有保障人民的權益和自由,一個國家才可被認為是成熟和已發展的。這是最基本的。」她拒絕生活在虛偽的國度,期許馬來西亞人可以秉持愛、公正和自由的精神,真誠地生活。

她說:「在馬來西亞,最具挑戰性的組織是捍衛人權的組織。不幸的是,政府製造一種錯誤印象:如果你推動人權,你就是反建制、反政府。我們想要建立公信力、透明和民主的政府,因此,如果政府犯錯,我們當然必須指正它。」

1995年7月,艾琳在一場記者會上發表了一份闡述外勞困境的備忘錄;1996年3月,遭警方登門逮捕,後來更以《1984年印刷機及出版法令》第8A(2)條款控告她「蓄意發表不實消息」。

採訪了300名曾被扣押在扣留營中的外籍人士之後,艾琳和同僚驚悉,扣留營一直出現扣留者營養不良、暴力毆打、性侵犯等事故,許多扣留者甚至命喪扣留營。她把形同人間煉獄的扣留營記錄在備忘錄中,透過記者會發佈,遂成政府對付的對象。

1996年6月10日,推事庭審理艾琳的案子。七年的審訊過後,推事庭在2003年10月16日判處艾琳入獄一年。審判後,艾琳即刻提出上訴,可是輾轉四年餘,法庭仍尚未定下審訊日。整整11年,艾琳的護照被扣,每次出國前都必須先徵求法官批准。

扛起公民責任,卻大難臨頭,可艾琳無怨無悔。她說:「我不能妥協,眼見這些人死掉、被傷害,自己默不作聲,我不能。明天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的孩子身上,我該怎麼辦?如果它可以發生在其他社群身上,它也可以發生在我身上。」

馬來西亞的前面50年令艾琳失望,未來50年,艾琳願繼續付出努力落實她夢想的馬來西亞。她夢想中的馬來西亞關愛人民,人民可以分享國家財富,各族平等共處,沒有哪個民族凌駕哪個民族,種族政治從此壽終正寢。

她愛這個國土上的人,也深信國人愛她,因此,縱使我國政權令她失望,她始終對這個國家抱望。她說:「我相信人民,他們可以作出改變。」


系列(四)
木屋被拆棲身棚架九個月 落魄退伍軍人:諾阿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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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八大組織呼籲廢除煽動法 制訂反仇恨法

廢除煽動法令 制訂反仇恨法 來源:獨立新聞在線
■日期/Aug 23, 2007 ■時間/07:29:21 pm
■新聞/黨團觀點 ■作者/八大組織

【黨團文告】吉隆坡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民權委員會(CRC)、維護媒體獨立撰稿人聯盟 (WAMI)、獨立新聞中心(CRC)、政策研究中心(IKD)、人民的國會(People』s Parliament)、回教姐妹組織(SIS)、婦女發展協力組織(WDC)與有心公民組織(GCC)呼籲國會廢除《1948年煽動法令》,另外制訂「反仇恨法」已取代之。壓制言論自由不但不能確保社會和諧,反而將適得其反,妨礙了社群之間的溝通、對話、辯論與諒解。真正應該受到限制的是散播仇恨、導致其他個人因為屬於某一社群而遭受暴力的言行。

目前在《煽動法令》下,所有被視為「煽動」或有「煽動傾向」的言論、行為與出版物,都可以被定罪。任何意欲以下這兩類效果的言行,(一)對國家機關的仇恨、藐視、不滿,包括針對法律或政策者;(二)種族或階級之間的敵意;都可以被視為有「煽動傾向」。

保護國家機關免於受到來自公民叛國性的仇恨、藐視與不滿,《刑事法典》已經有足夠條文可以對付。更重要的是,這方面的考量,必須讓位於公民就公共事務提出正當批評與不滿的權利。否則,我們的民主就淪為虛文,自由也化為烏有。

自由民主空洞化的危險,不幸地在《煽動法令》下是如此真實。當局在一個月內兩次動用《煽動法令》對付部落客。七月的受害者是熱門網站《今日馬來西亞》(Malaysia Today)的編輯拉惹伯特拉(Raja Petra Kamarudin),八月的受害者則是以國歌為副歌創作饒舌歌曲《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的24歲大學生黃明志。

一如《內安法令》和《大專法令》,《煽動法令》必須廢除。當政府在大選前夕對關心國事公民諸多迫害騷擾時,公民社會必須齊心協力反對!

為了避免公民與非公民受到仇恨與暴力的傷害,我們呼籲國會立法制訂一項狹隘性定義(narrowly defined)的「反仇恨法」(anti-hatred law)。該法生效之時應該自動廢除《煽動法令》,而其唯一目的則是保護公民與非公民,避免他們因為屬於特定族裔或宗教社群、性別、信仰或生活方式而遭受語言或肢體上的暴力。

為了確保有關新法不會被用來限制正當的對話、討論與辯論,包括觸及族群、信仰、意識形態與國家機關等課題者,「反仇恨法」必須由一個國會特選委員會在公民社會與公眾的全面咨詢與討論下制訂。唯有如此,馬來西亞人才能夠同時避免兩害:仇恨罪行(hate crimes)與《煽動法令》下言論自由受壓制。

吉隆坡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民權委員會(CRC)主席謝春榮
維護媒體獨立撰稿人聯盟 (WAMI)主席黃進發
獨立新聞中心(CRC)執行董事 Gayathry V.
政策研究中心 (IKD)執行董事 Khalid Jaafar
人民的國會(People』s Parliament)召集人 Haris Ibrahim
回教姐妹組織 (SIS)執行董事 Zainah Anwar婦女發展協力組織(WDC)執行主任Maria Chin Abdullah
有心公民組織(GCC)代表Charles Santi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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